今天給各位分享國防教育基地應由誰批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國防教育基地應由誰批準建設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國防教育基地向哪個部門申請
1、根據我國國防教育法規(guī)定,設立國防教育基地,應當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國防教育基地是指對有組織的中小學生免費開放的基地,是全民國防教育日向社會免費開放的有關國防教育的基本陣地。
2、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國防教育法規(guī)定,設立國防教育基地,應當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3、九條 國防教育基地由地級市(地區(qū)、自治州、盟、直轄市市轄區(qū))人民政府推薦,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防教育工作機構考核,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時報國家國防教育辦公室備案。第十條 國防教育基地一般每五年命名一次,根據需要可以召開命名大會,授予牌匾,頒發(fā)證書。
4、我國《國防教育法》規(guī)定,命名國防教育基地應當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5、應當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國防教育法規(guī)定,士陵園、革命遺址和其他具有國防教育功能的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文化館、青少年宮等場所,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命名為國防教育基地。
6、第八條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防教育工作機構可會同有關部門,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國防教育基地命名的具體條件。
國家國防教育示范基地有什么政策
1、烈士陵園、革命遺址和其他具有國防教育功能的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文化館、青少年宮等場所,具備下列條件的,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命名為國防教育基地:有明確的國防教育主題內容。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和規(guī)章制度。有相應的國防教育設施。有必要的經費保障。有顯著的社會教育效果。
2、第十二條 國家國防教育示范基地一般每五年評選一次,由國家國防教育辦公室命名,授予牌匾,并頒發(fā)證書。第十六條 國家國防教育示范基地不具備相應條件的,由國家國防教育辦公室決定撤銷。
3、國防教育基地應當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為公民接受國防教育提供便利,對有組織的國防教育活動實行優(yōu)惠或者免費;對現役軍人、革命傷殘軍人和有組織的中小學生免費開放;在全民國防教育日向社會免費開放。
我國國防教育法規(guī)定命名國防教育基地應當由誰批準
1、應當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國防教育法規(guī)定,士陵園、革命遺址和其他具有國防教育功能的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文化館、青少年宮等場所,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命名為國防教育基地。
2、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國防教育法規(guī)定,設立國防教育基地,應當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3、我國《國防教育法》規(guī)定,命名國防教育基地應當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國防教育基地是哪個部門批準
1、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國防教育法規(guī)定,設立國防教育基地,應當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2、應當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國防教育法規(guī)定,士陵園、革命遺址和其他具有國防教育功能的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文化館、青少年宮等場所,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命名為國防教育基地。
3、革命遺址命名為國防教育基地得經過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防教育工作機構批準。國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五條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防教育工作機構負責國防教育基地的命名管理工作。國家國防教育辦公室負責從國防教育基地中評選國家國防教育示范基地。
命名國防教育基地是經()批準。
我國《國防教育法》規(guī)定,命名國防教育基地應當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應當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國防教育法規(guī)定,士陵園、革命遺址和其他具有國防教育功能的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文化館、青少年宮等場所,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命名為國防教育基地。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國防教育法規(guī)定,設立國防教育基地,應當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革命遺址命名為國防教育基地得經過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防教育工作機構批準。國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五條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防教育工作機構負責國防教育基地的命名管理工作。國家國防教育辦公室負責從國防教育基地中評選國家國防教育示范基地。
在中國,國防教育基地由地級市(地區(qū)、自治州、盟、直轄市市轄區(qū))人民政府推薦,經?。ㄗ灾螀^(qū)、直轄市)國防教育工作機構考核,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時報國家國防教育辦公室備案。一般每5年命名一次。
《國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國家國防教育示范基地應當從已命名的國防教育基地中遴選,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防教育工作機構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擇優(yōu)推薦,國家國防教育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綜合考評。
關于國防教育基地應由誰批準和國防教育基地應由誰批準建設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
[免責聲明]本文來源于網絡,不代表本站立場,如轉載內容涉及版權等問題,請聯系郵箱:83115484@qq.com,我們會予以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